近日,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成都市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成都市七部门联合制定《成都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到2025年,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社区将实现公用桩全覆盖。
成都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协调的原则,统筹推进新建及现有居民区加快形成充电设施安全智能、经济便利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为市民创造了良好的电动汽车使用条件。
多少钱?到2025年,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社区将实现公用桩全覆盖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成都将落实区(市)县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牵头责任,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新建和现有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管理主要包括新建社区,现有社区两种类型。
新建社区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新建建比例要求,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比例要求建设充电桩和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沟、变压器容量预留、低压主干线、配电箱安装及预留接口等。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充电设施的配置比例纳入建设条件和整体工程验收范围。此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土地出让、施工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交付和使用的要求,巩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确保充电基础设施与新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并要求充电设施在交付使用后接入政府监管平台进行在线监控。
针对现有社区
明确区分不同停车位的类型公共区域为全体业主建设公共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公共桩)固定车位为居民个人建设自用充电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
按照《实施细则》到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社区将实现公用桩全覆盖,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社区固定停车位可安装自用桩。
谁来管?
统建统管和自建自管
为区分不同社区类型和充电桩类型,《实施细则》还以不同方式推进建设,加强管理。
现有社区公用桩
政府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实施计划和居民需求,结合现有社区公共桩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组织指导充电运营商统一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下简称统一管理),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的应用。
现有社区自用桩
居民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管理和负责(以下简称自建自管)。成都将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模式进行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应用,提供自用桩安装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以市场为导向收取服务费。
新建小区配桩
《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按比例要求建设充电桩和预留安装条件。社区交付时,建设单位必须确定合格的充电运营商或物业服务机构,以维护和管理充电设施,以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原则上,居民自用充电桩由业主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承担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保修期内充电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社区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协助和监督充电设施业主履行安全责任;充电运营商负责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充电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承担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
新建社区配备充电设施的,由建设单位确定的充电运营商或物业服务机构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因充电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充电设施所有人或维护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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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也很明确现有社区公用桩和自用桩施工管理流程。
具体来说,现有社区建设公用桩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停车位条件、电力容量、消防设施等等。例如,社区剩余的电力变配电容量可以满足充电桩的电力负荷需求。如果不满足,则必须通过智能有序充电或增加社区变压器容量,支持智能有序充电的优先应用。
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签订协议、安装申请、现场调查、施工、安装表接电、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程序进行施工管理。
协议签订前,充电运营商会同社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社区符合公用桩建设的基本条件,并在社区公布选址情况(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充电运营商与社区管理单位签订建设经营协议,约定各方的权责义务和建设经营模式。
此外,充电运营商作为充电设施投资建设的主体,履行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负责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提供付费服务的,应当明确标明价格。协议期满不再经营的,充电运营商应当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原状。
现有社区自用桩施工管理,申请人应持停车位产权证书向社区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申请7个工作日内核实社区剩余电力变配电容量,调查安装现场。社区管理单位原则上应支持申请人直接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报告,并在《充电设施安装申请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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