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8日讯 针对淄博一些居民小区不少充电区域未配置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虽建有充电桩,依然存在 “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问题,淄博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建议。12月7日,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记者了解到,淄博力争三年实现基本满足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需求。
在淄博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邢召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第16021号)”,被列为2022年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
建议提出,一要强化源头管控,新建住宅小区要全覆盖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二要坚持全覆盖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让既有住宅小区按照小区需求进行全覆盖配建;三要按照市场化优先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并对收费价格进行合理调控。
据介绍,淄博成立了淄博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印发了 《淄博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用三年时间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行动,同时,明确了年度任务目标,2022年全市将建设充电插口7万个,2023年和2024年每年不少于5万个,三年实现基本满足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需求。
今年,淄博已建设充电插口7万余个,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此外,淄博印发 《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置比例不低于居民户数的35%”,并将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内容,严格新建社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做到与房屋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住宅小区全覆盖配建,以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根据实际合理布局、合理增设,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全覆盖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
上一篇: 充电桩企业做电瓶车充电桩,给安装吗?
下一篇: 电动车充电桩什么品牌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