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电动车为什么不能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地方充电呢?
(一)直接切断逃生通道
首先,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是居民楼的公用安全通道,电动车停放在此处会在阻碍住户们通行的同时还堵塞了消防安全通道。数据显示,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电动车火灾中,有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
(二)一旦着火,毒烟会迅速蔓延至整栋楼
电动车燃烧实验曾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会迅速向上蔓延,很快就能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无人看管,夜间着火隐患大
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属于公共区域且无人看管,在楼道充电的电动车一旦发生意外,多数情况下不会有人第一时间就能知晓,因而会任由火势发展,延误救火的最佳时机。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这个时间段往往是人们熟睡的时候。且大多数车主一般下班回家就为电动车充电,次日早上上班时才拔下电源,连续充电时间一般超过12个小时,而电动车充满电最多10个小时左右,如果充电时间过长,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
我们在规范自身行为,按规定停放和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之外,如发现电动车进楼进电梯、在高层建筑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现象,可以拨打“12345”电话或者通过其他合规、有效途径进行举报。只有当我们每一个人都配合政策行为,安全地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这些为民政策才能真正利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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