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广东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下称中山坦洲消防大队)针对辖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进行多次检查,开出新规实施后广东全省第一张罚单。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发现,中山市坦洲镇一高层民用建筑一楼楼道及公共区域大量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情况,并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二级指挥员李华荣表示,8月4日进行复查发现,业主对于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拒不整改,将准备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受案查处。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本次复查发现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谢某,处100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后,中山针对该类违规行为开具的第一张罚单。
电动自行车车主谢先生当即表示“下面是有充电桩的,那边离家里还远,就图一时方便就推进家里了,这次就吸取教训,下次就推到充电桩去充电。”
一直以来,许多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及公共区域都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李华荣介绍,为警示电动自行车主正确停放车辆,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前,坦洲大队已统一印制了相关条例,下发到辖区各高层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各楼道进行全覆盖张贴
同时,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坦洲消防部门将不定期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